老师,我看不懂招生考试院网里的“解读平行志愿误区”里的解读: 按照规定,平行志愿各批次实行一次性投档,不再补充投档。即每批次同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只在同一轮投档中有效,同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,所有该批次检索好的档案都是同时投出去的,各校录取也是同时进行的。若考生未能在该批次中被投档或在该批次中被退档,其原来所填报的该批次志愿全部作废,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或者参加下一批次录取。 4 个院校志愿之间的合理梯度关系、选择专业与选择院校的关系、满足专业志愿与服从调剂的关系、个人条件与专业要求的关系等问题,要正确地进行自我定位,所填报的多个院校志愿之间要有高低的“落差”或者上下的“坡度”,按“冲、稳、保”的原则安排自己的志愿,即顺序在前的院校志愿可以填稍高一些,叫“冲一冲”;中间——也就是第二或者第三个志愿要稳,要跟自己的水平相当,叫“稳一稳”;最后还要留置一个学校志愿保底,叫“保一保”,这样才能增加投档成功的机会。既然A志愿未被录取,原来批次的志愿全部作废,那为何又要按“冲稳保的原则将四个志愿拉开梯度呢?矛盾啊
冲,稳,保,是针对投档检索的时候而言的,而不是投档后。
被投档,就意味着在候选名单里面,105个会退档5个,并不是说投档就录取。
不服从调剂是当你可能在排名最后十来个学生里面,的时候,不服从的变成退档那5个之一的概率大些。,退档后后面三个志愿将作废,只能到征集志愿。
以前顺序志愿还是录100个,投档120个退档20个呢。并不是每个投档的学生都符合学校要求的,学校也要有自己的一定选择空间,凡是不要自围绕自己来考虑问题。
从你高考报名那一刻起就已经表示服从规则了。